

巡检员
编辑:2023-09-07 14:54:06
一、巡检员岗位职责
1、积极参加培训,钻研业务知识,熟知各种设备工作原理、性能、维护标准要求、检修知识;
2、定期对系统所有设备进行检修、维护,装置下井连续运行6-12个月,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下进行安全检修,有检修记录;
3、井下监测设备一旦发生故障,要及时进行处理,在井下处理故障时,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,填写故障登记表;
4、对入井的所有设备要进行安全性能、防爆性能检查,并有检查记录,严禁不合格设备入井;
5、对设备损坏严重,不具备修复条件的要及时申请报废更新,并有报废记录;
6、待修、报废、已修的设备要分类摆放,标志明显,有修复记录,对入井的已修设备,其精度和***能必须满足要求。
7、监督井下各种监测设备使用、管理,对管理不善造成损坏的,视情节给予处罚,对故意破坏、盗窃者要严肃处理。
二、巡检员岗位风险辨识及评估项
1、带电操作电气设备,造成触电或造成火灾事故。
2、装运卸、抬分站,电源等设备,造成碰、划伤。
3、电器设备漏电,电缆老化,破皮未包扎,造成人员触电。
4、需要检修的电气设备没有严格执行停送电规定,造成人员触电。
5、分站、电源安装在有淋水地点,造成漏电。
6、吊挂探头监测线或调校探头不观察现场情况,造成顶板或片帮伤人。
7、吊挂探头监测线或调校探头蹬输送机,造成摔倒伤人、传感器不准确。
8、擅自进入盲巷,无风,微风巷道作业,造成气体中毒。
9、发现故障未及时解决和汇报处理,故障不及时解决。
10、未装备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系统时而间断或者不能稳定运行的。
三、巡检员岗位风险类别及管控措施
1、触电事故的管控措施:严禁带电操作和搬运电气设备;定期检查电器设备,对老化或有破皮的电线及时处理;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;分站、电源必须安装在支护良好,无滴水、无杂物通风良好的地方。
2、机械事故的管控措施:捆绑牢靠,轻装轻放,严禁在可能发生设备倾倒的地方走动。
3、顶板事故的管控措施:工作前必须观察现场支护及顶帮情况。
4、人为事故的管控措施:严禁站在输送机上进行作业,或作业时必须与司机沟通好;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,日常加强系统的维护和检修,24小时不间断巡回检查。
5、瓦斯事故的管控措施:按照《操作规程》对传感器进行调校;不独自进入盲巷,临时停风地点及时设栅栏,工作面停风停电时,立即停工撤人;发现故障必须及时解决,未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请示。
四、风险告知电话:内线8888、8889